文本描述
有限公司各级管理权限规定(doc 18).rar
目 录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目的
第二条、制订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依据
第三条、执行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实施规则的前提条件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公司职员在处理日常业务和行使权力中限制的事宜
第七条、各级授权范围的事宜
第八条、对授权本人规定的事宜
第九条、各级授权的相互支持条件的事宜
第十条、各级授权的书面确认的事宜
第十一条、总经理管理层联署签署规定的事宜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授权签署规定的事宜
第十三条、转授权规定的事宜
第十四条、授权后规定的事宜
第十五条、授权人员缺席的再授权的条件的事宜
第十六条、授权人员的违约行为处理的事宜
第十七条、其他条件规定的事宜
第四章、公司政策和重要协议的授权
第十八条、对于制订和修改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的事宜
第十九条、处理公司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以外的例外事宜
第二十条、将公司资金借出或向外单位进行投资(不包括正常银行业务及向承包商提供预付款)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设置和变更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的事宜
第二十二条、决定涉及公司停业、歇业和解散等事宜
第二十三条、财务授权的事宜
第二十四条、修改《合营合同》和《公司章程》的事宜。
第二十五条、批准和修改经营性合同的事宜
第二十六条、批准贷款协议的事宜
第二十七条、其他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重要协议和合同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按法律程序起诉的事宜
第二十九条、批准或修改公司年度公共关系计划
第三十条、聘请律师,保险顾问和注册会计师和代理人及决定其薪酬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公司印章保管和使用规则的事宜
第五章、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授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授权的先决条件
第三十三条、制订和修改薪金和工资标准的事宜
第三十四条、制订或修改职员的服务条件的事宜
第三十五条、制订和更改组织机构的事宜
第三十六条、授权公司职员担任其他商业机构职位的事宜
第三十七条、其他的事宜
第三十八条、决定特别加薪和停止年度调薪的事宜
第三十九条、制订和修改公司职员培训计划的事宜
第四十条、职员提出法律诉讼的事宜
第四十一条、对支持工会工作的事宜
第六章、经营计划和财务管理的授权
第四十二条、发电量和结算电费电计划的事宜
第四十三条、资金筹集计划,工程基建总预算,生产费用预算,人力预算年度总预算和其他预算的事宜
第四十四条、修改包括本年度的财务预算的事宜
第四十五条、修改年度XXXX预算(分预算、参照第四十四条制定)的事宜
第四十六条、增加注册资本金
第四十七条、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第四十八条、银行帐户、以及外汇和透支的安排的事宜
第四十九条、当年流动资金计划的事宜
第五十条、向外提供财务担保和赔偿保证的事宜
第五十一条、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的事宜
第五十二条、资产盘亏、盘盈或报废以及其他各项投资的每次核销的事宜
第五十四条、年度保险计划的事宜
第五十五条、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事宜
第五十六条、关于支出的事宜
第五十七条、关于诉讼和索赔的事宜
第七章、财产处理的授权
第五十八条、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事宜
第五十九条、关于出租多余设备的事宜
第六十条、准许他人免费或支付象征性费用使用公司资产或产权转让的事宜
第八章、编制或修改生产(工程)经营计划的授权
第六十一条、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程建设大纲)或报告的事宜
第六十二条、调整年度利润总额(改变发电机组投产日期)的事宜
第六十三条、调整年度发电量计划(调整工程一级进度计划)的事宜
第六十四条、关于质量、安全控制计划的事宜
第六十五条、关于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宜
第九章、合同采购的授权
第六十六条、合同采购授权的前提条件
第六十七条、以预算管理部门立项授权的事宜
第六十八条、签订合同和订单的事宜
第六十九条、关于修改合同或订单的事宜
第七十一条、关于合同索赔和违约罚金的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信息的保密原则
第七十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规定于第 届第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于 年 月 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