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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拟定有关规定。
依据
本管理实施细则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政府其他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地铁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计量支付与合同变更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
实用范围
本办法实用范围;总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业务。包括三大主要业务:运营业务、建设业务、资源开发业务,总公司有关的管理事务业务包括各个职能部门的行政办公业务。
地铁总公司所有标的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项目,需按照本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全部由地铁总公司组织进行招标。
通过招标交易中心的项目
新线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全部通过交易中心,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本管理实施细则已与其规定协调匹配)。
按照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列项目的招标必须通过x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并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由地铁总公司自行招标的项目
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之外的所有业务活动,均由地铁总公司按照本实施细则自行组织招标。
合同分级
总公司的业务合同管理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具体规定参见《合同管理办法》,有关合同的分级见下表:
合同管理分级简表
合同分级
合同标的
附注
合同签署
万元
万元
重大合同
1000以上
含1000
总公司领导签署
大型合同
200-1000
含200
总公司领导签署
中型合同
50-200
含50
总部领导签署
小型合同
50以下
部门经理
相关部门职责
按照总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本管理细则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企管总部
企管总部(合同部)是招投标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招标文件的审查、主持合同文件的审查,主持商务与经济评标,组织评标推荐商务与经济专家,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评标。全面负责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和本细则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总公司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细则。
监督检查总公司有关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负责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及合同主要原则的制定。
确定招标文件有关商务条款的原则,协调商务与技术条款。
负责主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审查。
参加资格预审;
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评标,主持商务与经济评标,负责推荐商务与经济评标专家。
负责牵头组织最后澄清的合同澄清谈判小组进行澄清。
财务总部
财务总部是招投标业务的协助管理部门,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合同文件的审查,负责组织编制标底,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评标。
财务总部是招标投标业务的协助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参与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财务管理方面的审查,主要是进行财务安排和税务安排方面的审查。
负责组织编制标底和审定标底,审查有关项目的概算。
参加资格预审;
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商务与经济的评标。
参与最后澄清的合同澄清谈判小组工作。
业务主办部门
负责组织进行招标,组织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组织与推荐评标技术专家,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评标。
业务主办部门是负责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向市招标中心或总公司企管总部合同部办理相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手续。
组织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写,主要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办理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会签和报批。
按照评委主持方式参加技术评标,推荐评标技术专家。
组织评标工作。
参与最后澄清的合同澄清谈判小组工作。
负责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审批、中标通知等文件的办理。
监察审计部
按照职责负责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行为进行监督,对招标工作的行政效能进行监察与审计。
对由地铁总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评标委员的摇珠确定。
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
(1)批准招标文件,审查评标细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审定评委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领导小组组成
通过招标交易中心进行的项目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13人组成。分别来自市建委、市招标中心、市计委、市财局、地铁总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其中市建委3人,市计委2人,市财局1人,地铁总公司7人。
另外,市招标中心1人作为领导小组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中型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项目
招标必须有总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任组长,由企管总部领导、财务总部领导、监察审计部领导、业务主办总部领导、招标代理机构(若有)领导组成。
小型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下项目
招标必须有业务主办总部领导任组长,由企管总部合同部经理(和或市场部、企划部、信息中心)、财务总部部门经理(工程预结算部、和或会计部)、监察审计部室经理(监察室和或审计室)、业务主办部门经理、招标代理机构(若有)领导组成。
评标委员会
评委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负责组织进行澄清,完成评审报告;
(2)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人。
评委组成
通过招标交易中心的项目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组成,其中30%地铁总公司推荐专家按照2:1的比例通过摇珠的形式产生。
由地铁公司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组评委14人,技术组和经济组各7人。评委成员10人(技术5人、经济5人)通过市招标中心社会专家库摇珠确定,评委成员4人(技术2人、经济2人)由地铁公司结合工程的特点选定,地铁公司推荐的人员亦是通过内部人员摇珠确定。
大中型合同(标的50-1000万元)项目
必须有总公司外部专家10%-30%,和总公司各个有关部门专家,专家组按照2:1的比例,由总公司监察审计部通过摇珠形式组成。
小型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下项目
必须有总公司各个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2:1的比例,由监察审计部通过摇珠形式组成。
评委素质要求
技术专家应当在本项目方面有3-5年的技术管理专业工作经验。通过招标交易中心的项目,按照其规定组成;地铁总公司自行组织的项目主要由总公司各个事业总部总部、总工程师室和技术委员会有关人员,以及有关设计咨询单位人员组成。
商务与经济方面的专家应当在工程建设有关方面2-3年的商务与经济专业工作经验。通过招标交易中心的项目,按照其规定组成;地铁总公司自行组织的项目主要由总公司企管总部和财务总部有关人员,以及项目设计咨询单位人员组成。
招标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职责
按照本管理实施细则负责编制各个项目的评标细则,协助组织进行招标评标。
工作小组组成
由业务主办部门牵头,工作组小组长由业务主办部门部门人员(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担任,主要工作人员由业务主办部门承担,企管总部与财务总部派员协助。一般由3-5人组成。
招标程序
规定所有项目的招标,均在完成签署合同的最后澄清后,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
通过招标交易中心的项目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以及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和招标申请。向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领取《招标项目登记表》和《招标申请表》,办理项目的招标登记和申请;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站或市招标交易中心指定的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资格预审。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报市招标交易中心备案。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投标,每个标的参加投标的单位控制在6~8个;
编制招标文件;
确定投标单位和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召开招标会。招标会的主要内容为:组织投标人察看现场;介绍招标工程情况;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咨询疑点;补发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
编制评底和审定评标综合价;
在规定的时间收标和开标;
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包括进行评标的澄清工作;
依时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
进行最后澄清,为合同谈判创造条件;
办理《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地铁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
总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或项目立项报告,制定与审批项目的招标计划;
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和招标申请。向企管总部合同部领取《招标项目登记表》和《招标申请表》,办理项目的招标登记和申请;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或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资格预审(和或资格后审)。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投标,每个标的参加投标的单位按照规定选定;
编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