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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件-勿以恶小而为之 全国通用(共30张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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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4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X(30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0/14(发布于福建)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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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心中
《一个囚犯写给弟弟的一封信》 弟弟,父母这一辈子,养了你我两个孩子,现在我走了,孝敬父母的重担全靠你一个人挑,哥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你。我现在唯一能够做的,是给你留一句话:千万要学好,决不可做坏事,就是很小很小的坏事也不可做。自从我被送进死牢房里,就一直在想,我是怎么落得这样可悲的下场?追根寻源,就是开始干坏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乎,总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记得我第一次做的坏事,是在小摊贩那里偷了两个苹果,虽然心里害怕,但没有被人发现,平安无事,心里觉得占了便宜,所以后来就不断地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就想占大一点的便宜,在后来就想占更大的便宜。见了好的东西,眼睛就盯住不放,心里发痒,手也痒了,总控制不住自己。有时也很害怕,心里说别干了,别干了,可手伸出去了。偷得多了,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本来,这是改掉坏毛病的好机会,管教干部也都很和气,天天组织学习,讲道理,也尽了心。好多像我这样的人都改好了,重新做人了,可我表面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得狠了,终有今日的结局。
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生》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知识链接
违法——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词典
引发违法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不良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 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学区打球、大声喧哗、校园内使用手机、扰乱集体活动正常秩序、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的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中度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严重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