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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人培训5坚守职业道德保险营销的诚信五不防范非法集资与反洗钱42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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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9(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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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恪守诚信 合规为本
目录
CONTENTS
保险营销的诚信“五不”
坚守职业道德
防范非法集资与反洗钱
你是怎样理解“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
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哪些方面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让我们赢得客户满意与尊重
职业道德
行为规范“十个遵守”
一、遵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二、遵守公司规定,按时参加会议、培训 三、遵守职业道德 四、遵守正当竞争、诚信展业的原则 五、遵守公司利益为重的原则
六、遵守客户至上的原则 七、遵守对客户资料和公司信息保密的原则 八、遵守着装整齐、文明展业的原则 九、遵守尊重他人、礼貌待人的原则 十、遵守同业之间、个人之间公平竞争、友好 协商的原则
六、不准串通客户骗保、骗赔 七、不准擅自印刷、发放宣传资料 八、不准违反公司师承文化的道德规范 九、不准侵害或削弱各级别营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十、不准诋毁本公司其他保险代理人和同业。
行为规范“十个不准”
一、不准欺骗、误导客户 二、不准代客户签名 三、不准代客户体检 四、不准用不正当方式争抢业务、争抢增员 五、不准返佣和侵占、挪用保费及理赔款
目录
CONTENTS
保险营销的诚信“五不”
坚守职业道德
防范非法集资与反洗钱
真论文——学术成果 假论文——学术蛀虫
真理财——财富升值 假理财——携款跑路
这 个 世 界 怎 么 了
食品——营养 “食”面埋伏——疾病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利。
法律保驾护航 保险合规经营
保险产品的特性决定了保险营销比其他产品销售更加需要诚信
复杂的金融产品
长期合同
无形产品
被保险人 坚守诚信有利于维护 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
n不欺诈 n不误导 n不代签名 n不滞挪保费 n不允诺保单外利益
诚信是保险营销最大、最基本的法则
案情简介:2010年4月至2012年5月,陈某为某寿险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的销售员。2010年8 月,陈某为客户杨某办理了两全险,保费20.2万元;2011年2月,陈某为客户赵某办理了两全 险,保费50万元;2011年5月,陈某为客户王某办理了两全险,保费100万元。2011年4月和 2011年12月陈某假冒赵某、王某的授权和签名,擅自为客户办理了保单权限升级,并以保单 变更手机号或家庭住址为由,骗取三人的身份证,以三人的名义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用伪造 的资料及三人的名义在保险公司申请保单抵押贷款。陈某以客户的名义骗取抵押贷款30笔,总 计金额136.71万元,除为公司业务支出11万元以外,其余全部占为己有。
案例:欺诈客户
处理结果
被告人陈某犯贷款诈骗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未归还的贷款。
当事人受误导做出的民事行为无效
基本案情 李先生2000年1月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两全分红产品,8年期交,首期保费共计40万元。2000年5月,客户向公司投诉,要求全额退保,理由是在购买保险时被告知两年保本,并承诺满八年12%的利息收益,致使客户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并提供了与客户经理交谈的录音。 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投保文件为客户本人亲笔签名,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 1.口头误导,长险短做,承诺收益。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误导行为,称一年可以把本金拿回,还可以有12%的红利。 2.恶意填写不实客户信息,导致公司未及时回访到投保人本人。投保单上所留客户电话实为销售人员手机号,公司电话回访未能回访到客户本人。回访电话是销售人员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