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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证券代码:430051 证券简称:九恒星 公告编号:2015-08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五年三月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承诺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 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本公司于 2015年 3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网 支付100%股权,其中: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 12,560.04万元,其中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5,000万 元,发行股份1,142万股支付交易对价7,56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中网信通支付现金3,869.5964万元,发行股份536万股支付交易对 价3,548.32万元;深圳思凯向中网信通支付现金1,130.4036万元;公司向王晓 丽发行股份185万股支付交易对价1,224.70万元;向朱振刚发行股份185万股 支付交易对价1,224.70万元;向李春凤发行股份118万股支付交易对价781.16 万元;向张卫东发行股份118万股支付交易对价781.16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思凯将持有中网支付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 [2015]第 20001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网支付100%股权 以成本法评估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2,495.02万元。 参照上述资产评估值,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标的中网支付 100%股权 的交易价格为12,560.04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及锁定期安排 (一)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向标的资产所有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62元/股。本次股票发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 业、公司的商业模式、未来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ii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公司停牌前20个工作日的平均交易价格、公司最近一次增发价格等多种因素, 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二)发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2,495.0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的交易价格为12,560.04万元,其中7,560.04万元以股份进行支付,按照本次 发行价格6.62元/股计算,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142万股。 (三)锁定期安排 1、中网信通、王晓丽、朱振刚、李春凤、张卫东持有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