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工程概况
温州市和平大厦工程位于温州市鹿城路40号,处于省安装设备安装公司与汽车西站之间,面临鹿城路。该工程由温州市和平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集商业、教育、商住为一体的综合性高层建筑。工程占地面积5008m2,总建筑面积39708 m2,其中裙房6034 m2,设备层1255 m2,地下室3746 m2。地上28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高度97.5m,±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17m。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填充墙围护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6度,类别丙类,抗震等级三级,建筑场地土类别属Ⅳ类,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基本风压为0.70KP/M2,人防等级为六级,防水等级为二级,抗渗等级为S6。
建筑及装饰:
填充墙采用粘土空心砖和加气砼砌块,外墙装饰为高级防水涂料及真石漆墙面,内墙为中级粉刷及局部抛光花岗岩墙面。楼地面分别为抛光花岗岩楼地面和水泥楼地面,顶棚分别为石膏装饰板吊顶和中级粉刷、纸筋灰罩面。屋面防水采用高分子防水涂膜和高分子卷材。门窗采用70系列彩色铝合金。
功能配套:
内设电梯七部,共分三个单元。消防、人防、智能、通风设施齐全。
建筑类别:一类高层建筑。
计划投资:约6000万元。
工程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温州市和平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煤.沈阳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河南省南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勘察单位: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桩基施工单位:温州市建设集团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监督单位:温州市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单位:温州市建筑工程安检站
监理工作依据
3.1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3.2 地方法律、法规。
3.3 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供货合同、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艺标准、专业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监理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经审查批准的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范围:全部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阶段。
监理工作内容: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1)协助业主与承包人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审查施工承包合同、审查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审查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用于工程中,并提出更换指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违反规范、标准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因此造成的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处理的情况。
(4) 对用于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准用证等进行核定、审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的,有权责成承包单位对材质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中。
(5) 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的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必要时,商请业主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订货单位负担。
(6) 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检查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及其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