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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第二投保人的法律分析 目 录一、为什么设置第二投保人二、设置第二投保人的优势及存在的争议 三、设置第二投保人的法律分析一、为什么设置第二投保人 一、为什么设置第二投保人(1/5)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享有保单的现金价值,其作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变更保险合同。当投保人去世后,其作为合同 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如何承继,由谁承继,这是当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较有争议性的问题。 为了论述该问题,我们先从一个案例开始: 2002年董某作为投保人,为妻子郭某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及附加险,约定被保险人郭某, 生存受益人郭某,身故受益人董某。保险期间29年,交费年限29年,保险金额20000元,合计 保费(年缴)1102元。2010年3月董某因患胰腺癌死亡。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母亲李某、妻 子郭某、女儿董某丽(女儿系董某与前妻所生)。一、为什么设置第二投保人(2/5) 保险资料下载 1.被保险人郭某要求变更投保人 本资料来自 版权所有 转载必究 ”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一般会要求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变更投保人才能办理 投保人变更。也就是说,郭某想变更投保人需要李某、董某丽一致同意变更 的情况下,才能变更投保人。如董某的法定继承人无法达成变更投保人的一 致意见,致使超过宽限期间未交付保险费,该份保险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 满的次日起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