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随着我国素质 教育 及 旅游业 的发展,研学旅行 已经成为教育 旅游
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 研学 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
动研学旅行 健康发展,国家 旅游局 发布《国家 旅游 局公告( 2016 年
37 号)》,表示《 研学旅行服务 规范》(LB/T 054-2016)行业标准已经
国家旅游局批准, 2017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总则、服务提供方基
本要求、人员配置、 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
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研学旅行 活动的旅
行社和教育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导游 服务规范
GB/T 16890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休闲露营 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 中小学生 为主体对象, 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 以
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 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 进行 体验 式
教育和 研究性学习 的一种教育 旅游活动 。
3.2 研学导师study tutor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 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 教育方案 ,指导学
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
3.3 研学 营地 study camp
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3.4 主办方 organizer
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 研学旅行活动 组织方。
3.5 承办方 undertaker
与 研学旅行活动 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 教育旅游 服务的旅行社。
3.6 供应方 supplier
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 住宿、
餐饮等服务的机构。
4总则4.1 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应遵循安全第一的
原则,全程进行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4.2 研学旅行活动应寓教于游,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4.3 研学旅行活动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保障每
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5 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
5.1 主办方
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
5.1.2 应对研学旅行服务项目提出明确要求。
5.1.3 应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
5.1.4 应与承办方签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2 承办方
5.2.1 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
5.2.2 符合 LB/T 004 和 LB/T 008 的要求, 宜具有 AA 及以上等
级,并符合 GB/T 31380 的要求。
5.2.3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2.4 应设立研学旅行的部门或专职人员, 宜有承接 100 人以上
中小学生旅游团队的经验。
5.2.5 应与供应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3 供应方
5.3.1 应具备法人资质。5.3.2 应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5.3.3 应与承办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6 人员配置
6.1 主办方人员配置
6.1.1 应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主办方代表,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
按计划开展。
6.1.2 每 20 位学生宜配置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全程带领学
生参与研学旅行各项活动。
6.2 承办方人员配置
6.2.1 应为研学旅行活动配置一名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全程随团
活动,负责统筹协调研学旅行各项工作。
6.2.2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在研
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
6.2.3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 研学导师 ,研学导师
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 在带队老师、 导游员等工作人员的
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
6.2.4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导游人员,导游人员
负责提供导游服务, 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
活保障服务。
7 研学旅行产品
7.1 产品分类
研学旅行产品按照资源类型分为知识科普 型、自然观赏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 文化 康乐型。
a) 知识科普型: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 博物馆 、科技馆、主题展
览、动物园、植物园、 历史文化 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