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供餐合作合同
甲方名称: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薛家寨餐厅
为解决2016年薛家寨事业部、大香山事业部十一黄金周期间工作人员用餐问题,现计划委托薛家寨餐厅提供制作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以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开展合作,具体事宜如下:
服务期限
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7日止。
用餐标准
餐标种类分配见《2016年薛家寨十一午餐配送明细》、《2016年大香山十一午餐配送明细》。
经双方协商餐标单价以13元/餐/人。
3、结算账单以实际送餐份数为准。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通知:甲方应在每天上午10:00前将就餐人员数量报给乙方或由乙方通过电话与甲方联系,乙方在此基础上增加几份的由甲方负责,送餐份数以双方管理员签字凭据为依据,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签单人员姓名及电话。
甲方需给乙方提供景区内部通行证,以便送餐不误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资格:乙方承诺,乙方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其所有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并对食品安全、卫生负全部责任。
2、餐饮设备:餐饮设备由乙方免费提供。
3、送餐时间:乙方需在每日中午11:00-11:30将餐点准备好,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承诺所提供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如甲方员工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出现腹泻、腹痛、头晕、呕吐甚至食物中毒等身体不适现象,应及时向乙方反馈,经卫生部门鉴定后,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员工先进行补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付款方式
服务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对账单,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活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若乙方提供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地方造成的损失。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