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依据《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1.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下属单位
1.4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5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6公司协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7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本单位具体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8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公司安委会各项活动,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9公司安全技术部依照职能分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0公司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 基本原则
2.1 第一位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第一位的工作、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
2.2 权责一致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行使本职工作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中:
主体责任主要指职能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对本部门及其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
管理责任主要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承担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
监管责任主要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的包括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
2.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生产经营的领导,同时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4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对所从事的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2.5 分级管理原则。
2.5.1公司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
2.5.2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设置安全技术部,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第三章 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董事长(党委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3.1.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1.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3规避、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的安全风险;
3.1.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3.1.5按照国家、省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3.1.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和参加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7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简称“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3.1.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3.2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3.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及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2.2负责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示和规定。审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2.3公司年度工作会上的报告应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指导性意见,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