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项目名称:庄士?映蝶蓝湾二期B8幢及地下室工程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庄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
一、工程总承包范围:庄士映蝶蓝湾二期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弱电管线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通风排烟及消防工程、人防工程;B8幢土建工程、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工程、不含户内管线、开关、插座及灯具)、弱电管线预埋工程、给排水(不含卫生洁具,给水工程水表后均不包含)、防雷、消防系统工程等。(按毛坯房标准交楼)。
二、以上条款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