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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人寿[2021]疾病保险007号 横琴琴心保 2021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第1.4条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4条 您有退保的权利………………………………………………………………………第7.1条 ?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5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3.2条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第4.1条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7.1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8.1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9条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 阅读正文有底纹的部分。 ? ? ? ? ?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保险合同构成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投保年龄 3.2保险事故通知 3.3保险金申请 3.4保险金给付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保险费的支付 4.2宽限期 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年龄、性别错误 8.4未还款项 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保险期间 5.现金价值权益 5.1现金价值 8.5合同内容变更 8.6联系方式变更 8.7争议处理 5.2保单贷款 2.4保险责任 6.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6.1效力中止 9.释义 2.5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受益人 6.2效力恢复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横琴琴心保 2021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1.2 保险合同构 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保险凭证、合法 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成 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 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9.1)、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1.4 投保年龄 犹豫期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 (见9.2)。 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 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 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 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 9.3)。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 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2.2 基本保险金 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 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 故保险金限 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 限额。 2.3 2.4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 本合同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您可与我 们约定选择投保可选部分,所选择的内容以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当日),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事故(见9.4)以外的原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 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