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公司规章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本公司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每一位员工。与本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人员,参照有关章节执行。
本规章制度涉及其他部门的专项规章,各部门均有存档,若员工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向各部门主管借阅,亦可咨询人事部门或人资中心或总经理室部门人员。
目录
用工制度…………………………………………
考新制度…………………………………………1
薪资制度…………………………………………1
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制度………………………2
工作纪律与奖惩制度……………………………2
职业发展…………………………………………4
交流渠道…………………………………………4
安全与消防………………………………………4
就餐住宿内卫……………………………………5
员工权利…………………………………………6
结尾………………………………………………7
第一章 用工制度
一、招聘原则
1、公司的宗旨是向员工提供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机会,使公司持续成功发展,公司根据个人的特长和能力提供优良的就业条件,承诺平等就业机会,不受性别、国籍、种族肤色、年龄或婚姻生育状况的影响,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筛选和录用。
2、招聘和录用依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的需要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执行。经考核合格方可考虑。
3、各单位任用人数不得超过该单位核准的编制人数,录用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3.1实际年龄未满16周岁;
3.2患有为恶性传染,有传染的可能;
3.3无身份证或持伪造身份证、借用他人身份证的;
3.4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身体有所缺陷无法担任工作的;
3.5曾在公司服务之离职人员,再其人事卷宗里注明不得任用的;
3.6曾经触犯刑法、被夺公权、亏空公款、吸食毒品或被通缉尚未结案的;
4、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添加人员的,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人力需求表》,详细说明增添理由、人数及具体岗位描述,依照下表核决权限批准后统一由人资单位办理。
4.1编制内的核决权限:
序号
职等
批准
备注说明
员级
经理批准
作业员、员工
一、二职等
协理批准
班长级—组长级
三至六职等
副总经理批准
课长级—经理级
七至九职等
总经理批准
副协理级—副总级
4.2员级至二职等超过编制人员或临时人员一律由副总经理批准。
5、在正式加入公司前,员工必须经过健康体检,体检费由应聘员工负担。公司有权决定体检医院。体检合格的,方可被录用。
6、对于特别岗位或客人行为准则要求,公司应对求职人员进行犯罪记录、吸毒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员工应当配合。
7、本公司不强迫用工,双方资源建立劳动关系,本公司招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扣押任何证件;收费、扣押证件的均非本公司员工,不代表本公司。
二、新员工入职
1、批准录用的人员到公司报到的当日,要在人资单位办妥入职手续。
2、新员工应于报到时根据公司的要求出示或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2.1批准录用的求职登记表和体检表;
2.2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完整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第一代身份证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按原件100%大小标准复印,不得缩放复印);
2.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不得使用大头贴、艺术照;
2.4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5有效期内暂住证、失业证;
2.6公司所需的其他资料,如工作履历、个人简历。
3、以上资料发生变更,员工有责任三天内书面通知人资单位。
4、员工应当向公司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
5、公司与员工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确立劳动关系。新员工应在报到前办理完与原雇主的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手续或离校手续(应届毕业生)。
三、试用期规定
1、公司与员工将通过试用期的方式来决定是否相互试用。试用期的长短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内的时间规定为依据。劳动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四、工作安排及调动
1、为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员工安排计划及员工的能力或表现,公司可以在合同期内作出对员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