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文件编号:4HKHRO9-
香港中国重卡国际有限公司考勤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星期天为公休日。如果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时,视为加班,并遵守加班规定。
(2)公司固定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如有变动由行政部门告知,特殊岗位工作时间可依据工作性质由所属部门进行调整,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报行政部备案。
(3)员工每年可享用的法定假日:
元旦1天(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3天(国家法定)
妇女节半天,女员工3月8日下午半天假期
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1天(公历五月一日)
青年节(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3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圣诞节:外籍员工放假暂定1天(公历十二月二十五日)
二、出勤与缺勤
(1)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专业考勤机电脑自动记录),时间的准确度以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2)员工一天需打4次卡记录当天的考勤。
打卡时间:上午8:35分之前为上午上班打卡时间,
中午12:00—12:15之间为上午下班打卡时间,
中午12:45—13:05之间为下午上班打卡时间,
下午17:30分以后打卡为下午下班打卡时间。
(3)员工应自觉考勤,禁止代替打卡或授意它人考勤,如有类似情况,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视为旷工,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视为旷工一天,并罚款10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除名。
(4)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应向行政部门索?拔创蚩ㄖっ鞯ァ保棵胖鞴芮┳趾?日内送交行政部备案,每月连续超过三次(含三次)或累计超过五次(含五次)忘记打卡每次罚款10元,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5)员工因公不能打卡,需要出具未打卡证明书,写明时间、地点、理由等,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于事后或事前一周内交行政总务,行政总务部根据外出登记表与之核对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并视为正常出勤。
(6)员工参加公司级别的集中活动,应由部门负责人集中填写未打卡证明书,但必须注明:姓名、地点、活动事由等并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考勤凭证。
(7)因公司工作需要,并经部门主管同意晚上加班超过22:00时,该员工次日上班可推迟1小时上班,但必须出具未打卡说明单,如未出具则不计考勤,并按相应办法处罚。
(8)IC卡丢失、损坏、忘带或未发卡等不能打卡时,应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考勤登记在行政总务处进行,行政总务必须登记当时时间,内容要填写完整(《考勤登记表》见附件);
(9)员工无论迟到、早退都应打卡或记录考勤,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10)员工加班时待加班完毕需要打卡,如未打卡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且要提供有效的加班时间,否则此次加班视为无效。
(11)员工无论迟到还是早退都应打卡考勤或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12)如果考勤卡丢失,员工按照原来的三倍赔偿。
(13)行政总务每月一号汇总上月考勤,经行政主管确认后交财务部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考勤处罚
(1)迟到:凡是上班5分钟后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员工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当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书面警告一次,如果累计达9次,则以旷工三日予以除名接受处罚,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新近员工当月迟到次数累计超过3次(含3次)者,视为工作态度不及格,劝其辞职;已经转正的员工可取消“优秀员工”入选资格,并接受处罚。
(2)早退:规定下班时间以内15分钟下班的均为早退,员工每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早退累计超过三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书面警告一次,如果早退累计达9次,则以旷工三日予以除名接受处罚。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者,视为工作态度不及格,劝其辞职。已经转正的员工可取消“优秀员工”入选资格,并接受处罚,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3)旷工:
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期逾时而未进行续假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未请假着视为旷工;
3、委托他人代打卡或出勤记录,经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