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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C品管圈推行改善程序
文件版本
A
页序
共2页第2页
生效日期
2003-12-1
1.0 目的:
为确实对组织内的诸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强顾客满意,以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2.0 范围:
适合于全公司组织内的各个过程,特别是产品实现及改善过程,确保做到全员参与。
3.0定义:
QCC品管圈:即为改善全公司组织的所有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提升人员素质、完善公司管理及操作方法而自发组成的改善小组。
4.0组成:
顾问:总经理评审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品质主管、生产主管、PE技术员、QE技术员
5.0责任:
顾问:负责重大事务或更改的最终确认。
评审组长:负责评审小组事务的组织、协调,评审会议的主持以及更改后的核准。
组员:协助组长处理事务,参加评审及会签。
6.0工作内容:
组织内各部门及全公司职员发现现今公司所存在的任何问题,以书面(《内部联络单》)或口头形式向评审小组提出改善申请,申请中说明存在的问题以及改善的理由。
评审小组接到改善申请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召集组员,有必要时通知改善申请人一起对此改善申请进行评审,明确此改善申请是否确实可行,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是否有必要进行如此改善。
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实有必要进行改善,由评审小组组长确定立项,并由组长或指定组员编写《改善任务书》,《改善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改善后所要达到的要求及改善的期限,评审的所有人员会签,经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后生效实施。
若改善申请人已有一套改善方案或改善申请人有能力对此进行改善,则此改善项目就由改善申请人负责进行实施,改善申请人可联合其他组成改善小组。
若改善申请人无能力进行改善,则由评审小组指定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改善小组,指定一名组长,由该改善小组对此改善项目进行实施。
改善负责人应提交一份《改善方案》给评审小组,经评审小组审核、组长批准后开始实施,改善小组在规定的改善期限内应将改善后的效果提交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组长组织组员对改善后的效果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满足《改善任务书》的要求,是否较以前有所改善,确定是继续改善,还是就此结案。
若继续改善,则在《改善任务书》中注明须第二改善,要求改善小组继续改善,直至评审小组确认改善结案为止。
若评审小组确认结案,要求改善小组负责人按改善的最后结果填写《设计/工艺更改单》,经评审小组组长核准后,发相关部门立即执行,若牵涉到线路及参数的设计更改,还须总经理最后批准方可实施。
7.0 附件:
7.1《改善任务书》
7.2《改善方案》
7.3《设计/工艺更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