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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附加顶梁柱被保险人豁免疾病保险条款1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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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5/28(发布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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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保附加顶梁柱被保险人豁免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太平洋人寿[2022]疾病保险116号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6.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 180 日内我们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2.2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3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6.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2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7.4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不含三级目录) ? ? ? ? ? ? ? ?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6.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9.10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构成 9.11 现金价值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投保年龄 7.2 未还款项 9.12 有效身份证件 9.13 情形复杂 7.3 合同终止或减保的特殊处 理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9.14 专科医生 7.4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8. 疾病的定义 9.15 肢体 2.2 保险责任 9.16 肌力 2.3 责任免除 8.1 疾病的定义 9.17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 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9.18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9.19 永久不可逆 3. 保险费豁免的申请 3.1 保险费豁免申请 3.2 保险费豁免核定 3.3 诉讼时效 8.2 定义来源及确诊医院范围 9. 释义 9.1 意外伤害 9.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9.3 毒品 9.20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心功能状态分级 9.21 组织病理学检查 9.22 ICD-10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9.4 酒后驾驶 9.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6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9.7 机动车 5.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 效力中止 9.23 ICD-O-3 5.2 效力恢复 9.8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9.24 TNM分期 6. 合同终止与解除 6.1 合同终止 9.9 遗传性疾病 下 载 更 多 保 险 资 料 请 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保附加顶梁柱被保险人豁免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太保附加顶梁柱被保险人豁免疾病保险合同”。 1. 1.1 1.2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合同订立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由主险合同的投保人与我们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附加险条款、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3 合同成立与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同时成立,同时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 1.4 2. 2.1 2.2 投保年龄 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与主险合同一致。 我们提供的保障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我 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疾病保险费(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 豁免 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 同约定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保险费,本 附加险合同终止: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