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
制订制度的目的
构筑科学、合理、和谐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制度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规范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员工,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中的政策、标准及流程;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大舜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各子公司可参照制订自己的相应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备案。
本公司员工工作规范除遵循地方政府有关法令外,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
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每一位员工。
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
人力资源部及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及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2、拟定、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建立畅通的人才输入、退出渠道,储备人才。
4、建立良好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共同发展。
5、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流程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6、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7、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8、负责员工内部调配的管理工作。
9、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0、制定并组织实施薪酬福利体系。
11、制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员工培训。
12、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员工的绩效考核。
13、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公司内推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员工聘用
公司各部门所需人员可通过公司内部公开竞聘,经评议考核后择优上岗。当公司内部竞聘无法满足用人需求时,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向社会或校园招聘实施外部公开招聘。
各部门聘用员工,参照职位说明书,以学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该职位或该工作为原则。
招聘政策
1、公司的招聘目标是吸引、善用和发展有才能、有经验、敬业、创新、廉洁的员工。
2、公司招聘中层及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对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内部员工,将通过内部竞聘优先给予提拔、晋升。
3、招聘的职位、人数应根据审批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计划进行。如属计划外招聘应提出招聘理由,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招聘程序
1、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发展状况,核查本部门各职位,于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
3、各部门经理须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提出正式的员工需求申请。填写“部门人员需求采集卡”,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人力资源部按计划时间表实施招聘工作。
招聘方式:内部竞聘;人才中介机构的推荐;参加现场招聘会;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其它媒介招聘。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初步筛选,将初选人员应聘材料送至用人部门,由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程序
1、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候选人员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填写“面试评价表”;如有必要,可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必要时还需做应聘人员背景调查。
2、经用人部门面试(如招聘岗位需笔试的,安排笔试)合格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到公司办理报到试用手续。
3、通过面试(或笔试)成绩合格但因职位空缺有限而暂时未能录用者,存入人才后备库,人力资源部定期跟踪调查,公司再有此类职位空缺进行外部招聘时,可优先考虑人才后备库中的储备人才。
员工入职、试用及合同管理
报到流程
新员工入职报到时日需持以下证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户口证明和人事档案状况说明;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失业无业人员持失业证、待业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原单位同意本人离职书面证明等。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计划入职报到前两天给用人部门下达《新员工报到通知书》。
新员工到岗入职,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流程填写《新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指导新员工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核实其真伪。
人力资源部给新员工发放文件资料袋,含以下文件和资料:公司简介、公司宣传资料、员工手册(含规章制度)、入职培训计划、公司内部通讯录等。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自上岗试用之日起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限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限可根据试用期对新员工的考核结果延长或缩短,但试用期限最多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