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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联泰大都会[2023]疾病保险017号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健康随心Ⅲ特定疾病保险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本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第十二条 您有权在犹豫期(见释义)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 我们在本保险合同项下提供的保障 ....... 第六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或承担部分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正文粗体字部 分........... 第六、七、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 ........ 第十二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部分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附加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承保范围 第三部分 第八条 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诉讼时效 第十条 我们提供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第四部分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五部分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释义条款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重大疾病释义 轻度疾病释义 中度疾病释义 释义 MND05-A.........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23]154号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 的构成 1.1 1.2 2.1 本《附加健康随心Ⅲ特定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以下简称“您”)的申 请,经我们审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 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二条附加保险合同 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款也适用于 本附加合同。 如您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 们将及时向您签发批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保 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24时开始,生效日以批单所载为准。 2.2 3.1 主合同有关中止和终止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主合同效力中止(或 终止)的,本附加合同同时中止(或终止)。主合同无效的,本附加合 同也无效。 第三条承保范围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出生满30日至60周岁(见释义)且符合 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 4.1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或批单上载明的本附加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若该金额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 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第五条保险期间 第六条保险责任 5.1 6.1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单上 载明。 无息给付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见释义)内因意外伤 害事故(见释义)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见释义)确诊首次患有以下 三类疾病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我们将向您无息给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 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1)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中的一项或多项; (2)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度疾病(见释义)中的一项或多项; (3)本附加合同定义的中度疾病(见释义)中的一项或多项。 轻度疾病保险金 6.2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 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一 项或多项轻度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轻度 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见释义)降为零。轻度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