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管3—11表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
砌体、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用小车运送红砖、砂浆时应注意稳定,进入吊笼应停放平稳,禁止整车材料倾卸;
2、上落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进行砌砖抹灰、划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
3、严禁检查作业面附近的预留洞口、临边的封蔽、防护设施,严禁在封蔽不符合要求的预留洞口上作业;
4、砌体抹灰使用工具应放置稳妥,斩砖时应面向墙内斩砖,严禁随意向下扔砖头杂物等;
5、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工作完毕后应清洁干净;
6、脚手架上堆放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干净;
7、在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放檩条或加临时支撑固定;
8、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