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及其亲属的婚嫁丧事,公司或同事赠贺(赙)仪,悉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婚嫁,公司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礼金1300元。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子女婚嫁,公司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各1100元。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丧事,公司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送花圈一个。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1100元。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亡故者,公司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花圈一个。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2100元。
第六条 员工送礼及赠赙仪悉依下表标准办理:
第七条 本办法未规定的员工其他亲属丧喜事及员工或其亲属的其他喜庆,公司送礼或赠赙由主办单位酌情办理,但婚丧喜庆如有相同赠送两份以上的喜幛或花圈时,除赠送一份外,其余部分改送现金。
第八条 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