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HQ-01-201
版本号
A/
文件名称
页数
共4页
编制部门
后勤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5 年9月1日
编制
王林东
审批
刘韬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公共秩序,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厂区。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大门供车辆出入通行,由保安人员负责操控电动伸缩门和道闸
系统进行管理。大门旁设小门为人行通道,供人员出入通行,由员工自助刷卡或
保安人员操控门禁系统进行使用和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均需按道通行,并需服
从和配合保安人员的监督及管理。
第四条 员工私家车辆出入公司,需出示后勤保障部核发的《通行证》,严格
遵守公司《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非乘坐班车或私家车上下班的
所有员工,必须经小门出入,严禁走大门、钻跨道闸、爬越围墙及门栏进出。
第五条 外来人员及车辆如需进入公司,门卫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流程进行来
意询问、证件和携带物品查验、电话联络接洽部门/人员,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
员同意后,值班保安协助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告知接洽部门位置、车辆
停放位置、入厂注意事项等(车辆进入厂区须由接洽部门/人员接车),并进行适
当的交通指挥,以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
不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六条 公司大门配合车辆进出依规定开启及关闭。小门每日早07:30-08:45、
午12:00-13:00、晚15:30-17:15期间开放。超过规定时间,非经核准不得任意开
启。员工(包括驾/乘私家车辆和乘坐公务车辆)出入均需划卡,特殊原因不能
划卡者,需在门卫处履行登记后方可通行。
第七条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如办理过私家车辆《通行证》须交回,离厂
时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
厂。
第八条 各种物资出厂均需凭《出门证》放行,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
的《物资出门管理制度》及《新老厂之间内部周转物资出厂暂行管理办法》等相
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 所有机动车辆(含公司公务车辆、员工私家车辆、摩托车、电动车)
进入公司如载有非公司物品,需事先提请门卫保安查验备案;出公司时,驾驶人
员均需主动开启前后车门或车窗、以及后备箱,门卫保安必须严格查验车内及后
备箱随带物品,无疑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 门卫保安对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联系相关
部门/人员加以确认,否则不予放行。
第十一条 来访者办事完毕出厂时,门卫保安查验无疑后开门放行;如有特
殊情况,保安人员需及时询问接洽部门、或逐级汇报,无疑后方可放行。
第十二条 经查验放行的机动车辆均应迅速驶离,公司大门门前及两侧禁止
任何车辆逗留,等/接人的机动车辆需停靠到公司大门两侧交通安全防护柱以外区域。
第十三条 快递和物流公司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均由门卫代为收
发,保安人员需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的公务邮件,门卫及时通知
相关部门派人领取;员工的私人邮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每日8:00-8:45、
12:00—13:00、17:00—17:30),凭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签字领取,否则概
不受理,并按违规处理。非公司公务和本公司员工的邮件,门卫不予签收,责任
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推销产品及捡破烂的人员;
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来访人员存在明显问题,且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一)员工出公司所携带公司物品无《出门证》放行手续者;
(二)员工携带物品有《出门证》放行手续,但物单不符者;
(三)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不带头盔者。
第十六条 所有人员和车辆均须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否则不予放行出入,违规情节或造成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严肃处理,直至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第十七条 门卫保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查验和控制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情况,督促出入厂区人员履行打卡/登记程序,若有私自放行,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与修订,2015年9月5日起执行。后勤保障部负责日常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