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二章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医学道德
1、古代医学道德的起源和发展概况
医学道德的起源是与医药的起源同步的。如《淮南子?修务训》中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通鉴外纪》中写道:“民有病疾,未知药石,炎帝始味草木之滋……遂作方书,以疗民疾,而医道立矣。”
《帝王世纪》中也有“伏羲画八卦……百病之理得以类推,乃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的描述。
周朝时医疗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行业。据记载,此时医学已经分科,有食医(营养调配)、疾医(主治内科)、疡医(主治外科)和兽医等四科。
《周礼》规定:“医师掌医之政令……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东汉名医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里要求医生“爱人知人”;南齐阳泉在《物理论·论医》中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达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提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 的思想。并著有《论大医精诚》的医德专论。
宋金元时期,“儒医”传统开始形成,强调医生应重视医德修养,“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凡为医者,性存温雅,志必谦恭,动须礼节,举乃和柔,无自妄尊。”
明清时期,关于医生品德、医疗作风以及医德教育的论述十分丰富,尤其是一些医家分别提出了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并且对一些医生的不良行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清代医者喻昌结合临床诊治的经验教训,著有《医门法律》一书。所谓“法”是指望、闻、问、切四诊及辨证论治的法则;“律”是指出临床诊治时容易犯的错误,提出禁例。
喻昌首次提出了医德核心思想:“医,仁术也。仁人君子,必笃于情。笃于情,则视人犹己,问其所苦,自无不到之处。”
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是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儒道佛思想互补的社会文化背景下逐渐形成的,同时也是历代医家医疗实践的经验总结。
2、古代医学道德的优良传统
第一、济世救人的仁爱精神;
第二,不为名利的道德品质;
第三,认真求实的医疗态度;
第四,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
第五,和蔼端庄的仪表风度;
第六,精勤不倦的优良学风。
3、古代医学道德的历史局限性
表现在含有某些封建道德和迷信的色彩 。
如“男女授受不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毁”;
忌杀生、忌见斩血、忌见产乳、忌抱婴儿;
义与利完全对立等。
二、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
1、医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
医生负有维护国家富强的责任;
增强国人的健康,以强国强种。
2、新医学体制的建立与职业伦理准则的产生
由传统的个体行医模式向集团行医模式转变;
医生的责任心不仅是对病人负责,也包括了对医院的责任感。
3、近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发展
宋国宾于1933年出版了《医业伦理学》一书;
此后,翻译出版了《希波克拉底誓言》和《美国医学道德主义条例》。
一方面是继承和发扬传统的医德,另一方面是引入了西方的医学伦理准则,特别是职业道德规范。但由于社会动荡不安,医学伦理学处于自发发展阶段。
三、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1、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医学道德概况
2、医学伦理学体系的重建
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医疗卫生改革,提出了公正、效用、公益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和社会预防,努力促进“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3、生命伦理学的兴起
四、西方国家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1、古希腊、罗马的医学道德
古希腊最杰出的医生是希波克拉底(约公元前460——377年),被欧洲人称为“医学之父”。
罗马医学是古希腊医学的继续,其代表人物是盖伦(约公元129——199年),被誉为“实验生理学之父”。他指出:“医生应力求掌握哲学及其分科——逻辑学、自然科学和伦理学。”
2、欧洲中世纪的医学道德
⑴ 犹太教医学道德
犹太教认为,疾病是罪恶的代价,神直接降下疾病作为惩罚和诫训。由于疾病来自于上帝,所以治愈疾病的权能也只属于上帝。
迈蒙尼德,犹太族医学家、神学家和哲学家。《迈蒙尼德祷文》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他的医德思想,如:把自己的医术看作是神授予的,但也提出终生献身于医学事业,追求真理,热爱病人,淡泊名利等。
犹太教医学道德强调道德法规与宗教传统的联系。主要原则有:生命的神圣和尊严,医生维护健康的职责,严格的饮食规则和性道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