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正 本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I 期4#地块施工
(二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 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5 年 9 月 11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主要材料单价表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I 期4#地块施工(项目名称)二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 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总报价中,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规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税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暂列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措施项目费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备注:总的措施项目费应包含“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
去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暂估价”的评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在 460 (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本次投标,并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误解的权力。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万 元 (¥: 800000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15 年 9 月 11 日(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I 期4#地块施工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项目经理
姓名: 王成香 注册号码: 豫14109100829
工 期
460 日历天
投标总报价
(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万元
其中规费:大写: 小写 万元
税金:大写: 小写 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
小写: 万元;
暂估价:大写: 小写: 万元
暂列金:大写: 小写: 万元
评标报价
(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
评标报价:
大写:
小写: 万元
措施项目费报价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