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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联泰大都会[2023]疾病保险015号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健康随心Ⅲ提前给付疾病保险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本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三条 您有权在犹豫期(见释义)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我们在本保险合同项下提供的保障....... 第七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或承担部分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正文粗体字部 分..........第七、八、十三、十四、十五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 ........ 第十三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四条、十五条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部分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附加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承保范围 第三部分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诉讼时效 第十一条 第四部分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五部分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我们提供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保险期间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释义条款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释义 释义 责任免除 ACI23-A..........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23]154号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 的构成 1.1 1.2 2.1 本《附加健康随心Ⅲ提前给付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以下简称“您”)的申 请,经我们审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 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二条附加保险合同 成立与生效 主合同有关成立、生效、中止和终止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主合同 效力中止(或终止)的,本附加合同同时中止(或终止)。主合同无效 的,本附加合同也无效。 2.2 3.1 我们将及时向您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三条承保范围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出生满30日至60周岁(见释义)且符合我 们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 4.1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或批单上载明的本附加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若该金额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 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第五条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5.1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 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 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六条保险期间 第七条保险责任 6.1 7.1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单上 载明。 无息给付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见释义)内因意外伤 害事故(见释义)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见释义)确诊首次患有本附 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中的一项或多项,我们将向您无息给 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7.2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 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 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我们将按照以下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首次重 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①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当时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累 计保险费(见释义)之和; ③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当时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