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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岁岁满盈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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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3/4(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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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件9 中韩岁岁满盈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 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产品”指“中韩岁岁满盈年金保险(分红型)”,“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韩岁岁满盈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性质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在发 达国家已发展了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单的保障外,还 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参加分红保险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我们将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红利 的分配方案。 二、产品描述 1、投保范围:出生满 28 日至 65 周岁。 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 105 周岁。 3、保险费的支付:本产品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趸交、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 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 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等待期:本合同无等待期。 三、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自第 5 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且未满 65 周岁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 单周年日生存且已满 65 周岁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年金。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年金和祝寿金。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还有一些条款中有免除我们责任的内容,详见保险条款“1.5 犹豫期”、“3.2 保险事故通知”、“4.1 保单红利的确定”、“7.1 效力 中止”、“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0.1 年龄性别错误”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五、主要投资策略 分红险投资在满足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要求的基础上,谋求投资的稳健增值,为客户提供良好分红水平。 在遵守保险资金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投资政策的前提下,分红险投资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进行研究分析与 判断,前瞻性把握证券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按照分红险资金的负债特性合理配置固定收益、权益等大类资产,积极调 整组合并优选持仓品种,以达成分红险投资获取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目标。 六、红利及分配方式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公司名称: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sinokorealife 客服电话: 4009-800-800 产品说明书 1 / 3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1、红利来源 红利来源于分红保险业务的利差、死差和费差等,其中利差部分由实际投资收益和预期投资收益的差异产生;死差部分由实际赔付和预 期赔付的差异产生;费差部分由实际费用和预期费用的差异产生。 2、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型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型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型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