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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党委 网信办、科技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 农业农村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卫生 健康委、能源局,各中央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10日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 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社会数字 化转型和智能升级步伐加快,物联网已经成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 施体系,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 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 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 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 点行业和地区,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 需求牵引,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 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物联网与传统产业 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与 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统筹协同,汇聚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布 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技术攻 关、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产业合力。 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 加强物联网技术、网络、终端、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 性,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安全可靠运行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三)行动目标 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 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 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 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 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 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 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 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能带动 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 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 高价值发展。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 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部署感知终端、网络和平台,形 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有力支撑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 20亿。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 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