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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使用范
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超计划用款,逐笔审核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附件章”。
3、定期发出催帐通知,及时清理各种往来帐款;登记分管的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并装订整理,按时移交。
4、认真登记经费用款指标,及时提供各单位各项经费用款及指标结余情况。
5、了解和处理分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正确进行固定资产和材料的核算并配合其管理。
6、清理核对内部往来和各应收应付款明细帐款,年底或根据要求列出应收应付款明细余额。
7、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8、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9、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会计科现金出纳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严密手续,保护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2、确保每天报销所需的现金及时到位,每日库存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限额,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合理的办理各项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记帐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收付的现金单据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4、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根据帐面余额每日核对现金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发现有误及时查找和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长短款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5、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经管的图章和票据,确保完整无损,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6、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计财处会计科银行出纳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
2、合理的办理各项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记帐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经常与银行核对收付金额和帐面余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情况,不签发超银行存款金额的付款凭证。
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帐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试算平衡,妥善保管银行对帐单。
5、保管好支票、有价证券及经管的图章和票据,确保完整无损,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6、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会计科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整理装
订,保管当年的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4、对期满一年的会计档案,及时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学校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几计财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6、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7、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