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
施工生产底线管理办法
前言
为适应局(沪)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及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大力提高施工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达到区域领先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局体系文件,局(沪)《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等编制。本办法包括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机械设备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项目部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的所有条款,并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严格实施。
底线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片区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部负责人)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项目自开工累计有5条不符合要求或项目累计罚款超过6万元的,扣除项目安全奖、工期奖奖金的50%;累计有10条不符合或累计罚款超过12万元,取消该项目安全奖、工期奖奖金。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所属各施工项目,并由公司工程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安全检查、例会和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部应在开工之初制定安全检查、例会和防火检查制度,并按制度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例会和防火检查,由安全总监或安全部负责人牵头,生产经理必须参加,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必须有书面记录和照片),并形成会议纪要或检查记录(范本见附件一)。------未制定安全检查、例会和防火检查制度处罚项目部10000元/项,未按安全检查、例会及防火检查制度执行并未形成会议纪要或检查记录的处罚项目部10000元/次。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如连续发生上述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从重处罚。
第二条 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应在开工之初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提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加盖公章,项目部对员工必须进行进场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进场安全教育员工人数分别占进场员工的比例在80%以上(以下凡涉及百分比均采取抽查的方式,百分比值取上限值),但未达到100%,处罚项目部5000元/次;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进场安全教育员工人数分别占进场员工的比例在60%~80%,处罚项目部10000元/次;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进场安全教育员工人数分别占进场员工的比例在60%以下,处罚项目部20000元/次。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如不能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