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操作标准----卫生管理文件名称紫外线杀菌灯空气消毒标准操作规程编 码SOP-WS-024-00页 数1-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生产部分发部门生产车间、生产部、检验室目的:建立紫外灯灭菌的标准操作规程。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各工序空气灭菌、化验室中的无菌室的空气灭菌。责任:化验室、生产车间的紫外线杀菌灯使用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车间主任、检验室主任监督本规定实施。程序:1.紫外灯使用范围:紫外灯使用范围包括混料间、制粒间、分装间、化验室、无菌室、储水罐内及其它车间使用紫外灯灭菌的生产操作间、缓冲间。2.紫外灯的使用方法:2.1 每天上班前开紫外灯20分钟照射。2.2 如遇到特殊情况紫外照射时间可延长至30分钟(如每逢星期一照射时间可延长)。2.3 对较易染菌的操作部位或较易染菌物料,在操作前四小时内紫外灯照射30分钟。2.4 紫外灯使用完毕由使用者填写《洁净室空气灭菌操作记录》(SOR-CS-011-00)。3. 注意事项:3.1 使用紫外灯时,注意观察紫外灯是否正常,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映给车间,必要时进行更换。紫外灯使用超过2000小时或效率降低至原来的70%时,应更换。3.2 开启紫外灯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室内,以防灼伤眼睛及皮肤。关灯后十分钟才能进入工作间工作。3.3 固定的紫外灯照射不到的房间死角或容器内壁,可用流动紫外灯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