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
彭家坪净水厂输水管线工程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编制人:
复核人:
审批人:
中建六局有限公司
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第11-1标段)施工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工程概况
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第11-1标段)彭家坪水厂输水管线工程以净水厂清水池出水管净水厂围墙外1.5m为起点,终点与“11#号路~南滨河路(二水厂~小西湖加压泵站)”西水东调主干管连接和与“11#号路~南滨河路(二水厂~小西湖加压泵站)”西水东调主干管连接。输水管线总长度约13.1km,两条线路如下:
线路①:净水厂—T210#路—南滨河路(净水厂—S202#路—S229#路—T210#路—S183#路—南滨河路),DN1800,L=3710m;
线路②:净水厂—南山路—南滨河路(净水厂—S202#路—S229#路—南山路—七里河洪道—南滨河路),DN1800、DN1600,L=9444m。
管理目标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既六个百分百)。
无市民重大投诉。
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与通报批评。
上级部门检查达标。
管理控制
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围栏应坚固、稳定、整洁。禁止紧靠围挡围栏堆放砂石料、泥土等散装材料。
施工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现场任何易产生养成的材料装卸、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及无施工区域不得有裸露土方,应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控制扬尘。
施工车辆出场应仔细检查车胎及车身是否已清理干净,避免造成扬尘、污染路面等行为。
四、责任制管理
实施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实施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扬尘防治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紧密连接在一起,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需对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负责。
各岗位管理人员需对现场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班组长是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需对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负责实施。
项目部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班组对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主城区需采用金属板等硬质材料。
2、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需进行围挡,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