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特种物资管理制度 第1页共1页
文件类型物料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RM-1032-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物料部、质量管理部起 草 人:
起草日期:审 核 人:
审核日期:批 准 人:
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范围:易燃、易爆、强氧化剂、毒剧及毒害物质。
责任人:仓库管理员、QA人员、采购人员。
内容:
1.采购运输均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2.入库验收
2.1专人验收,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并检查外包装应完整无损,无污染,标签完好清晰。
2.2搬运危险品必须轻装轻放。严禁碰擦、撞击、翻滚、重压、倒置。
3.清理外包。
4.进行计量,请验,挂状态标志等。
5.贮存。
5.1应设独立的危险品库,或在一、二级耐火建筑物内,库内设有水源、沙池,消防器材及非水性的灭火设施应固定在适当位置,禁止挪动借用,并定期检查保养。
5.2危险品由专人、专帐、专库(专柜)管理,管理人员须经专门培训。
5.3各类危险品按不同性质,分类分库贮存,严禁混放,遵守下列安全贮存的准则:
——将危险品按产生危险的类别分类,如酸类、易燃物、反应性能活泼、对水敏感的物质等。对会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应尽可能保持远距离分品种堆放,间距必须>0.4m。
——不将对水敏感物质存放于水源旁。
——不将所有的酸放在一起,不将所有的碱放在一起。
——不将氧化剂(如氧气瓶、氯气瓶、硝酸、过氧酸等)与可燃物质(如乙烯、丁烯、有溶媒等)放在一起。
——溶剂应贮存于通风场所,并用金属安全桶装,尽可能避免用玻璃瓶装。
——不得贮存化学性质不明的任何物品。
5.4库内各类危险品的总贮量不得超过5吨。
5.5入库的危险品而建货位卡,建台帐,保证货、卡、帐相符。
5.6对库内危险品每天进行检查,尤宜注意易分解、变质、易燃、易爆类物质的检查。
5.7危险品的容器包装应完整密闭,如有破损渗漏,应即时报告,进行安全处理。
5.8不得在库内休息、试验、打包和其它可能引发灾害的活动。
5.9危险品的分装必需在安全场所进行,对易燃易爆类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10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内,严禁火种入内,库内严禁明火,并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不得穿着鞋底带铁钉的鞋入库。一切机动、电动车辆严禁入内。
5.11危险品库要保持通风,控制温湿度(一般要求为15~25℃;R·H35~65%)。做好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并记录。有特殊贮存要求的危险品,应按其要求执行。
6.发放
6.1领料单,限额发放。
6.2一切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