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保证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鉴于: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乙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向甲方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范围包括:借款人须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保证期限 自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甲方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即愿意承担有关担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担保期限。 第三条 担保方式 乙方自愿以名下无争议资产和全部营业收入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代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借款人向甲方全面履行清偿责任。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各方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担保,即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属于担保范围内到期应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即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承诺同意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并担保借款人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3、乙方承诺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代偿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存在任何异议。 4、乙方承诺如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等程序追偿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和相关费用。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保证人追偿无顺序限制。 5、乙方承诺放弃作为保证人可能享有的任何抗辩权,并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并始终依法经营,存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2、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已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担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