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島津UV-2201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維護保養規程 文件類型 質量檢驗儀器SOP文件 文件編碼 SOP-QC-7110-00 執行日期執行部門 質量部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審 核 人: 審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訂 號 批准日期 執行日期 變更原因及目 : 目的:制訂島津UV-2201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維護保養規程。 適用範圍:島津UV-2201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維護保養。 責任:檢驗室操作人員實施本規程,檢驗室主任監督本規程的執行。 程序: 1. 儀器的維護: 1.1 儀器室溫度應控制在18~30℃,濕度30~60%。 1.2 儀器及操作臺要保持清潔乾淨,必要時可用乙醇擦拭。 1.3 儀器要有專用的使用登記台賬,每次使用均要登記使用情況。 1.4 儀器使用前均需開機預熱20分鐘後,再行測定。 1.5 儀器的軟碟驅動器指示燈亮時,不得安放或取出軟碟。 1.6 儀器中樣品及參比池,避免與酸、堿及強腐蝕的有機溶劑接觸。 1.7 儀器使用前要把池內的乾燥劑取出,用後則需把乾燥劑放回原處。 1.8 儀器使用完畢,要用防護罩遮蓋。 2. 儀器的保養: 2.1 波長準確度的檢定:(用儀器固有的氯燈檢定) 採用單光束能量測定方式,進行波長掃描。掃描速度“慢”(15nm/min),回應“快”,最小狹縫寬度(0.1nm),量程0~100%,對486.02及656.10nm單方向重復掃描3次,波長準確度允許誤差爲±0.5nm。 操作標準----質量管理 檔案名稱 島津UV-2201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維護保養規程 編 碼 SOP-QC-7111-00頁 數 2-22.2 吸收度準確度:精密稱取在120℃乾燥至恒重的基準重鉻酸鉀約60mg,置1000ml量瓶中,用硫酸液(0.005mol/L)溶解並稀釋至1000ml,用配對的1cm石英池,以硫酸液(0.005mol/L)爲空白,在235、257、313、350nm分別測定吸收度,然後換算成 ,測得值應符合下表中規定允差範圍(即1%)。 波長(nm) 吸收強度 吸收係數() 允差範圍 235 最小 124.5 123.3~125.7 257 最大 144.0 142.6~145.4 313 最小 48.62 48.13~49.11 350 最大 106.6 105.5~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