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航次租船合同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 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