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单位: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 投 标 函致:灵台县百里乡人民政府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灵台县百里乡古城村美丽乡村建设公厕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总价(大写) 。(投标报价和规费之和)人民币总价(小写) 元(投标报价和规费之和)的投标报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1、报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小写):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小写) 元2、、规费金额:(大写)(小写) 元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15年 10月15 日或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开工日期:2015年10月 15日。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5日),30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