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颁发部门总经理办公室题目产品寄库标准操作规程分发部门质保部、仓库、生产部文件编码:—JS—WL—018新订:√替代:编写人XX日 期01.07.30部门审查XX审核XX批准人XX分发日期01.08.16日 期01.08.05日期01.08.10日 期01.08.15执行日期01.09.15修订(变更):目的:明确产品寄库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范围:生产完成的产品,但尚未经审核放行。责任人:生产部、仓库。内容:1.车间完成包装后的药品,是生产的最终产品,但未经审核放行,应按待验品管理。2.待入库的产品应放置在待验区指定位置,整齐码放,挂有标志。3.每日生产结束后,完成的产品均应入库存放。4.产品寄库均应由车间核算员负责,根据当天完成的数量,填好产品寄库单,并注明产品零头,并将其放入零头箱内,随同一起寄库。5.如零头箱上未注明必要标记,仓库人员则应拒收。6.产品寄库时,核算员或其它指定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当面逐一清点,完成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