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法务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投资机构 目标单位 日期 保密文件 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所需文件清单 本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以下简称“本清单”)是为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拟对【】进行投资而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而准备的。本清单可能会随着法律尽职调查的深入、新的法律问题的发现或发生而进一步修订或补充。 关于本清单的几点说明: 本清单中提及“公司”时,除非存在特殊说明,应包括【】的运营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该运营实体的公司以及该运营实体的直接或间接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控股地位的参股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通过协议安排可对其施以有效控制的公司(如有)(以下合称“集团”); 对于清单中的有些要求,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可暂时提供叙述性的书面材料代为说明,公司提供材料时,请一并提供对本清单的书面回复; 若清单中所要求的有关文件不存在或不适用,请公司明确说明“”或“此类文件不适用”; 本清单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若清单中不同序号的文件相同,可只在一处提供文件,而在另一处注明“请见XX序号的文件”; 除非在法律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另行提出具体要求,对于本清单所要求的文件,公司在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可仅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公司的组织性文件 请提供完整的集团(包括【】、境外公司以及其他集团成员司)架构图示,以显示全部股东的准确名称、身份信息(如股东为自然人)/注册信息(如股东为非自然人)、出资比例,他方股东/联营方名称及持股/出资比例; 请提供集团境外企业的注册证书和最新的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如有); 请提供公司持有的、通过最近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请提供公司设立时、历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的变更)直至现行有效的下列文件: 商务部门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为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