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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凡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经济事项,需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实行财务管理的,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会计手续,接受财务监督。
第四条 本公司、分支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受总经理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财务部是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心,其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税务等相关管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控制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及时反馈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3、负责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4、参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考核工作;
5、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对内部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6、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7、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
8、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做好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9、对下属公司、内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10、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后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权限: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3、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企业财务管理机构;
4、负责组织企业投资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5、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6、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监督公司各项的财务活动,审核公司财务决算等重大财务事项;
2、组织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3、组织领导公司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调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4、参与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5、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从经济可行性角度提出主导意见;监督公司重大购销合同的签订;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定价方案;
6、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筹集资金,统一调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7、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与财务相关的董事会议案;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人的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合理人员分工,保证企业财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与财务相关的内控制度,落实规范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与高效运营;
3、具体负责银行借款等资金筹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并对报表计算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5、拟订财务决算草案;
6、具体组织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电算化水平;
7、参与公司的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8、配合生产部门做好分厂、车间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加强成本管理;
9、加强与银行和税务部门等的沟通,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成本的形成、存货等各项资产的收、发、转移、盘盈和毁损等的原始记录是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各部门须根据公司统一规范的格式、内容和填列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资料设置账簿,不准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对于需办理会计核算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送交财务部,财务人员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