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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传世金典终寿寿险产品基础优势案例21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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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244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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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5/8(发布于山西)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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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壹 投保年龄:25天-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且交清不超过65周岁,其中 3年交最大投保年龄为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金额: ? 交费期间内,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 交费期满后,保险金额按4%以年复利形式逐年递增 犹豫期:自保险合同签收次日零时起15个自然日 一、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不含)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的较大 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前:max(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二、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含),且在本主险合 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 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含),且在交费期满前(含) : max(已交保费×年龄系数,现金价值)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 的到达年龄 18周岁至40周岁 41周岁至60周岁 61周岁及以上 年龄系数 160% 140% 120%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 的到达年龄 18周岁至40周岁 41周岁至60周岁 61周岁及以上 年龄系数 160% 140% 120% 三、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含),且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 满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18周岁后(含),且在交费期满后: max(已交保费×年龄系数,现金价值,保险金额)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险年度,再减去1 后所得到的年龄。 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 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至第7项情形的, 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下列情形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