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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年金保险的独特架构18页PPTX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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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4(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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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安心养老 从一份年金开始 解读年金保险的独特架构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2 现金养老 先天不足 探讨问题一 王先生的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张7万元的存单,自己和父亲都不知这张存单的密码。王先生带着与母亲的关系证明与去世证明去银行,能否顺利将存款取出呢? 现金养老 先天不足 4 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提交公证所需的各种材料证件 提出公证申请,缴纳公证费 公证处尽职调查 全部继承人初步同意遗产分配方案 现金养老 先天不足 5 现金养老 先天不足 继承权公证带来的继承风险 如果办公证时 找不到相关人员呢? 如果办公证时 找不到相关证明材料呢? 如果有人失去放弃或者继承的能力怎么办? 01 02 03 04 6 年金养老,先天优势 年金保险养老的独特优势 投保人 (母亲) 被保险人 (母亲) 传承受益人 (子女) 生前母慈子孝 身后财富相传 实现差异化 隐密化传承 子女领取的理赔金 默认为其个人财产 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不同的法律地位 年金保险架构解读 被保人的法律权力 父母做投保人和孩子自己做投保人, 哪个好? 王女士在两腺筛查时候,被告知左胸有病灶,进一步检查后确认乳腺癌。因为发现及时手术效果很好,治疗花费了8万。保险公司赔付了22万后,还剩14万。老公要用这笔钱交门市房租。王女士慌忙咨询如何是好。。。 被保人的法律权力 理赔金是被保人的个人财产 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其中提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其原文内容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被保人的法律权力 理赔金是被保人的个人财产 第1062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1063条 以下财产为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1 受益人的法律权力 对比与社保商业保险的受益人更可靠 2020年刘律师接待了一起案件,后来写成文章,题目叫《太太起诉公婆,倒是谁对谁错》。 张先生在医院做行政工作,上班途中突遇车祸后,社保赔付80余万工伤亡赔款。 张先生离世后,太太一家人安排了爱人的后世。但是这笔赔款两年多了,一直没拿到手。越来越拮据的张太太只得需求法律帮助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