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你要学的聪明点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被最恨的人分走财富
我们一直谈论财富保护与传承,其中传承就是如何将打好的“江山”传下去、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但传承的前提是守住江山,即守富和传富。这位母亲明明是赠予女儿的房产,女儿意外离世,房产竟然要和最恨的两个男人平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财产被他人分走,令人叹息。 前 言
周女士是一个北京人,婚后生育一女,因为丈夫家庭要男孩,而周女士只生了一个女儿,并且再也不能生育,因此她与前夫离婚了,并从此恨上了前夫。周女士离婚后,孤身奋斗多年,资产达上千万。她将全部财产以房产的形式来做资产传承安排。 周女士在北京朝阳公园到工体附近置办了七套房产,全部属于商铺。同时,周女士还做了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安排:考虑到对房产的控制权,她怕把房产登记到女儿名下自己不好控制,如果孩子以后不争气,被女儿卖掉都不知道,于是她想出了一个办法——联名。就是周女士自己占1%,孩子占99%,用这个方法的话,孩子要卖掉房子的话自己会知道,将来要交遗产税,女儿也只要交1%的额度。 女儿在上海读大学,找了一个家里条件很差的另一半,周女士虽然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女儿的户口落到了深圳,她阻止不了女儿结婚。周女士只得为女儿、女婿在深圳全款又购置了一套房产做为她们的婚房,房子落在女儿名下。 但没想到,事隔一年后,女儿在深圳的一次交通意外中身故,这对周女士的打击是极大的。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她发现她的女婿、前夫和她自己都是她女儿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在后来的法院审理中,法院在考虑到这些房产全部是周女士辛苦挣下的,且又失去了唯一能够赡养自己的亲人,已酌情考虑给周女士的份额比较多一些 但对周女士而言,这些财富都是她自己打拼出来的,她还要将财产的一部分分给她一生中最恨的两个男人(因为她认为如果女儿不去深圳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哪怕是一套房子她都是不甘心的。 不合理 但合法 然而,残酷的现实就是这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周女士将所有房产与女儿联名,并指定自己占1%份额,女儿占99%的份额,就意味着这七套房产所有权的99%已经是女儿所有,不再是周女士的资产,这种行为属于生前赠与。 当周女士的女儿发生死亡时,其女儿名下的99%的房产份额和一套婚房就发生了继承关系,都会作为其女儿的遗产进行分割。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利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 所以,周女士、周女士的前夫和女婿都是其女儿名下99%房产份额的合法继承人,且份额均分,周女士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保险才是守富和传富最佳工具 财富不是永远的朋友,保险却是永远的财富!如果您真正明白了这句话,就知道为啥全世界所有律师和专家都普遍认为保险才是守富和传富最佳工具了。 如果在这起案例中周女士能合理的利用保险这个金融工具至少能保住三分之二以上的财产,譬如当初周女士不把所有财产投资房产,而是拿出一半给女儿购买保险,受益人是周女士自己,那么女儿离世后,保险理赔金就是自己的和他人无关。我们来看看另外一个母亲是怎么做的。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