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华夏马上赢年金保险 保全规则 一、适用的保全项目 投保人基本信息变更、贷款清偿、垫交方式变更、交费 方式变更、保费自垫清偿、被保险人基本资料变更、受益人 及资料更改、合同效力确认、中/英文投保证明、补充告知 变更、保单遗失补发、开通认证客户网上服务、生存金转账 授权、被保险人重要资料变更、保单复效、保单迁移、被保 险人职业变更、更改投保人、保单质押借款、险种减保、生 存金领取、退保、犹豫期内退保、免息复效、通融退保、特 别约定变更、特权复效、保单冻结和解冻 二、特殊保全业务规则 (一) 生存金领取 1.保险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产生一次年金,年金金额 为本险种保险金额的100%; 2.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 产生一次生存金,生存金为保险金额的100%。 (二) 险种减保 犹豫期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保险金额。险种减额后 的保费、保额应满足投保规则的要求,同时满足主附险之间 的搭配比例。 (三) 保单质押贷款 犹豫期后保单仍为有效状态,则可在犹豫期结束后操作 保单借款。申请借款时的最高限额为本险种现金价值的95%。 本险种现金价值的95%须大于等于1000元方可申请借款,最 低借款额为1000元。 三、除上述特殊保全业务规则外,其他适用保全项目的 业务规则参照《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保 全作业规则(试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