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爱心人寿附加水滴白龙马两全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保障责任 ①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 若被保险人至保险期间届满未身故或全残,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 30年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17周岁(含) 示例: 保障范围 给付金额 案例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障 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6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 价值的较大者 若小甲在30岁时不幸遭遇车祸身故,其母乙女士将获得身故保险金, 以弥补小甲的离世为其家庭带来的损失,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 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50% 若小甲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未身故或全残,其本人将获得满期 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爱心人寿[2020]两全保险012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甲先生,40岁,在为自己3岁的儿子小甲投保了《爱心人寿水滴白龙马少儿重大疾 病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了《爱心人寿附加水滴白龙马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 50万元,保险期间为30年,交费期间为20年。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为妻子乙 女士,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小甲本人。在接下来的岁月中,小甲将获得如下保障: 您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词 责任免除 您需要特别注意,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5天 犹豫期:在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改变了想法并申请退保,我们将在 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如果您在犹豫期 后申请退保,我们将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因此承受一定损失。 180天 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发生主合同约定 的保险事故的,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但是不给付保险金;被保 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则不受等待期限制。 60天 宽限期: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续期保险费,自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零 时起60天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