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大家仁泰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性质】 《大家仁泰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万能保险。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单 独确定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险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个人账户价值,保单利益直接与个人 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 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 月。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个人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保单利益】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乘以下列 比例表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比例表: 到达年龄 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当时保单年度数-1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 期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2 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 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 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 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持续奖金】 您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首期期交保险费后,在以后每个保单年度,如果您都于约定的交 费日期或其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期交保险费的,则本公司将在您支付期交保险费时按当期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