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百年康盛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1/34 百年康盛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您有退保的权利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本保险条款每个第一次出现的释义名词在下面有脚注,其他相同的释义名词不另作标注 ?条款目录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 的“百年康盛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阅读指引 1.保什么、保多久 1.1投保年龄 1.2保险期间 1.3保险责任 2.不保什么 2.1责任免除 2.2其他免责条款 3.如何支付保险费 3.1保险费的交纳 3.2宽限期 4.如何领取保险金 4.1受益人 4.2保险事故通知 4.3保险金申请 4.4保险金给付 4.5保险费豁免 4.6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 4.7诉讼时效 5.如何退保 5.1犹豫期 5.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6.还有哪些权益 6.1保单贷款 7.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7.1合同构成 7.2合同成立与生效 7.3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 7.4合同效力终止 7.5年龄性别错误 7.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7未还款项 7.8合同内容变更 7.9联系方式变更 7.10争议处理 8.重大疾病 8.1重大疾病范围 8.2重大疾病定义 8.3重大疾病所属组别 9.中症疾病 9.1中症疾病定义 10.轻症疾病 10.1轻症疾病定义 百年康盛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34 ⒈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描述的是您通过本合同可以获得哪些保障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1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1.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算。 1.3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3.1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 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发 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本合同效力终止。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 病、轻症疾病;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 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因意外伤害2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3.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至18周岁以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