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华夏南山松养老年金保险保全规则 一、 适用保全项目 特权复效、保费自垫清偿、贷款清偿、补充告知变更、 垫交方式变更、交费方式变更、保单迁移、生存金转账授权、 合同效力确认、中/英文投保证明、保单质押贷款、生存金 领取、交费频率变更、犹豫期内退保、特别约定变更、通融 退保、退保、更改投保人、受益人及资料更改、被保险人重 要资料变更、投保人基本信息变更、被保险人职业变更、被 保险人基本资料变更、保单遗失补发、险种减保、保单复效、 免息复效、开通认证客户网上服务、年金领取方式变更。 二、特殊保全业务规则 (一)险种减保 1.犹豫期过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保险金额。 2.险种减额后的保费、保额应满足投保规则的要求,同 时满足主、附险之间的搭配比例。 (二)生存金领取 1.自起领日起算,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自241期起, 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自第21期起,生存金领取保全项目 须由生存受益人亲赴我司柜面办理。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赴 我司柜面办理的,需由公安机关开具生存受益人生存证明方 可受理代办。 2.当保单存在在未清偿的垫交保费或借款时,不允许申 请“生存金领取”保全项目,须客户在偿还了垫交保费或借 款合方可申请领取生存金。 3.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自保单年金起领日(含)开 始于保单周月日零时生成年金,年金金额为保单周月日保险 金额的0.85%; 4.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自保单年金起领日(含)开 始于保单周年日零时生成年金,年金金额为保单周年日保险 金额的10%; 5.年金产生后客户未领取的,将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 给付累积利率累积生息。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以日复利 方式累积生息,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以年复利方式累积 生息。 (三)生存金转帐授权 1.已申请了“生存金转帐授权”的保单,自起领日起算, 月领的自第241期起不再自动转帐,年领的自第21期起不 再自动转帐 。客户可通过“生存金领取”保全项目来领取 生存金。 例:客户申请了“生存金转帐授权”,自动转帐五期生 存金,若这五期分别是第18、19、20、21、22期,则18、 19、20可实现自动转帐,21、22期无法实现自动转帐, 2.当保单存在在未清偿的垫交保费或借款时,不允许申 请“生存金转帐授权”保全项目,须客户偿还了垫交保费或 借款后方可申请。 (四)年金领取方式变更 1.申请时间:犹豫期后年金起领日之前,可申请操作本 项目。 2.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3.支持由月领变更为年领,由年领变更为月领。 4.保全生效日为保全申请当日。 (五)其它规则 保单到达年金起领日后,客户不可再申请以下保全项 目:保单质押贷款、退保、犹豫期内退保、通融退保、险种 减保、年金领取方式变更。 三、除上述特殊保全业务规则外,所有适用保全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