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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医疗保险》投保规则PDF

旭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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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8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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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8/12(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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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泰康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医疗保险》 投保规则 一、核保规则: 1.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 2.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64周岁(含), 最高续保年龄为99周岁(含)。 3.投/被保人关系:仅限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 未成年人投保,投保人仅限其父母。 4.保险期间:一年。 5.交费方式:年交。 6.职业要求:1-6类, 无职业加费。 7.体检规定:免体检。 8.核保规定:本险种采用线上核保方式,当被保险人在同 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采用标准费率承保:无异常告知、无既往 拒保或延期记录、无既往恶性肿瘤病史或风险倾向记录。否则拒 保。不间断连续投保时免续保核保。 二、销售规则: 1.销售渠道:个险、银续。 2. 本险种需与公司指定的险种关联销售,达到要求的关联 保单中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购买 一件《泰康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医疗保险》。 3.关联要求: (1)《泰康鑫福年金保险(分红型)》标保三万及以上可关联 一件《泰康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医疗保险》。 (2)《泰康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医疗保险》被保险人与健康尊 享系列产品被保险人一致。 4.填写投保单时,本险种规范简称:特药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