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保险 > 保险公司 > 中国人寿 >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与费率表DOC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与费率表DOC

保定清华***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2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8/12(发布于河北)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与费率表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康倍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二十年、三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和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
第五条??重大疾病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八十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