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条款(WB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 保文件、合法有效(见8.1)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保险合同、 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电子保险单开始生 效,具体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2.1 保障计划 本合同的投保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2.2 等待期 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见8.2)本保险时,自 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见8.3)而罹患疾病需要接受住 院(见8.4)治疗、特殊门诊治疗、门诊手术治疗或住院前后的门急 诊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合同继续有效。被保 险人在等待期内初次确诊(见8.5)罹患重大疾病(见8.6),本合 同终止,我们向您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 您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被 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以下内容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罹 患疾病,在医院(见8.7)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相关治疗 的,我们对被保险人支付的以下医疗费用,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一 般医疗保险金: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内容 赔付比例 1、住院医 疗费用 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应 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 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见 8.8)。 我们在扣除1万元 免赔额后,按照下 列比例进行赔付: 1、被保险人以参 2、特殊门 诊医疗费 用 被保险人在接受特殊门诊治 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1) 门诊肾透析;(2)门诊恶性 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见 8.9)、放射疗法(见8.10)、 肿瘤免疫疗法(见8.11)、肿 瘤内分泌疗法(见8.12)、肿 瘤靶向疗法(见8.13);(3) 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 疗。 加社会医疗保险 (见8.14)身份投 保,并以参加社会 医疗保险身份就 诊并结算的,赔付 比例为100%。 2、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