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康无忧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谨致 先生/女士 销售人员: 联系电话: 日 期: 重要声明: 1、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 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 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 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 配为准。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康无忧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 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品特色 1. 身故保障,全面呵护 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会赔付身故保险金。 2. 满期返还,获享增值 满期生存,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可获得红利。 二、产品描述 1. 投保年龄: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2. 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有至70周岁、至80周岁两种,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 定终止时止。 3. 保险费及交费方式:本产品采用一次性交清和期交的方式支付,期交有5年、10年、15 年和20年四种。 4. 基本保险金额: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 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三、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 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 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2)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5%。 2.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合同约定已